
人物生平
黄佐聪慧好学,幼承家风,3岁即受读《孝经》,8岁钻研诗、词以及天文、历算之书。明正德五年(1510年)中解元,嘉靖元年(1522年)中进士,选庶吉士,授翰林院编修。在“大礼议”之争,黄佐主张依礼追嘉靖帝生父为皇叔,因而被外放任江西佥事。旋改任广西督学,任内倡修乡村社学,拆除淫祠,编印《理学本源》颁行所辖郡邑。后因母病致仕。居家9年后被重新起用,为翰林院编修兼左春坊左司谏。不久进职侍读,掌南京翰林院,召为右谕德,擢南京国子监祭酒。丁母忧后又任少詹事,与首辅夏言议河套事,意见相左。其时,吏部右侍郎职位空缺,欲谋此位者互相诋毁,使龙颜大怒。黄佐虽未参与其事,却因是被荐举的候选人而受牵连罢官。淡泊功名的黄佐自此绝意仕途。
归居广州后,黄佐改白云山景泰寺为泰泉书院,广收弟子。弟子中不乏俊贤之才,明代岭南诗坛著名的“南园后五先生”中,欧大任、梁有誉、黎民表三人即出其门下。讲学之余,黄佐潜心著述,在经学、地方文献、诗词等方面均有较大建树。黄佐博通经籍,学术上尊陈献章之学说,而与王守仁则数相辩难,其所持理气一体说,认为“理即气也,气之有条不可离者谓之理,理之全体不可离者谓之道。盖通天地、亘今古,无非一气而已”,在明代学坛独树一帜。
成就
黄佐博通经籍,学术上尊陈献章之学说,而与王守仁则数相辩难。其所持理气一体说,认为“理即气也,气之有条不可离者谓之理,理之全体不可离者谓之道。盖通天地、亘今古,无非一气而已。”在明代学坛独树一帜。
其经类著述有《诗经通解》21卷、《礼典》40卷、《乐典》36卷、《乡礼》7卷、《续春秋明经》12卷、《小学古训》1卷、《姆训》1卷。黄佐又是一代之诗宗,著有诗文集《两都赋》2卷,《泰泉集》60卷。其诗任气而行,雄直恣肆,不傍门户,被后人尊为“吾粤之昌黎”。朱彝尊谓“岭南诗派,文裕(黄佐谥号)实为领袖,功不可泯。” 黄佐在地方文献方面贡献尤为卓著。正德年间撰成《广州人物传》24卷,分门别类记载广东历代先贤近二百人。嘉靖六年(1527年)纂成《广州市府志》,共70卷50余万字。此书有作有述,记秦至元史事,皆采录史书;明洪武至嘉靖史事,则据所见所闻。嘉靖三十七年主纂《广东通志》,历时三载,成书70卷。此书体例严谨,文字简雅,资料充实。还有《罗浮山志》、《志雍志》24卷、《广西通志》60卷、《香山县志》8卷。此外,尚有史类著述《通历》36卷、《革除遗事》6卷、《翰林记》20卷等。
嘉靖四十五年病逝,诏赠礼部左侍郎,谥文裕。
黄佐的诗词作品
-
《革除遗事二·程本立传》
程本立,字原道,嘉兴崇德人。少读书,不务章句。闻金华朱彦修兄弟得考亭之学于白云许谦,乃往就学焉。寓金华最久,造诣日深。洪武丙辰,以明经秀才举,擢秦府典仪所引礼舍人,同秦、晋、燕三府官僚召见奉天门下,赐马匹楮币有差。在任五阅月,以母艰去。庚申,服除,补周府礼官。
丁卯,从王朝京师。被累,谪云南长官司吏目。留家大梁,自以一仆之任。时所部百夷煽诱为逆,本立单骑深入,为书开谕逆顺利害,由是诸夷感悦归顺,边事以息。西南当王师初靖,余孽尚骄,时西平侯沐英、布政使张紞以本立统须守御,因自誓曰:“吾当以死救此一方。”遂不避艰险,山行野宿,自楚雄、姚安以逮大理、鹤庆、丽江、水昌,咸赖其抚绥安辑。自是民得安业,军得着伍,本立之力也。
戊寅,奏计京师。应天府尹尚瑶、学士董伦交章以文学优长守身廉洁荐。乃征入翰林,纂修高庙实录,陞都察院左佥都御史,阶中顺大夫,支正七品俸。辛巳,以夫误陪祀调除,仍留翰林纂修。明年实录完,调江西按察司副使。未及行,适靖难兵渡江逮入京,本立遂自尽,壬午六月十三日也。官因追其恩典,家无遗资,时目为清御史。所著有巽隐集十卷,佥事吴昂刊行于闽,而林庭㭿又称为今之夷、齐云。
时同纂修者学士董伦,礼部郎中夏正善,史官钱塘高让、卢陵吴勤、赵友士、端孝思、同郡张秉彛、唐耕,侍讲王景,修撰李贯,编修吴溥、杨溥、杨子荣、刘现,侍书刘彦铭,皆免于难,或见用于新朝焉。